招生就业工作处[2014]6号
各院(系):
根据上级就业工作要求,结合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二○一四届毕业生相关就业工作的要求及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择业期限及办理就业手续的相关程序
1、按上级规定二○一四届毕业生择业期为2年。在规定的择业期内,学校将根据省就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毕业生的签约情况,分期分批办理毕业生的相关派遣手续。根据我校实际情况,2014年5月5日前落实就业单位且接收手续齐全并将《就业协议书》上交招生就业工作处就业办公室的毕业生,可参加6月初首批派遣,其户口、档案随转。
2、有意愿回生源所在地就业且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在2014年5月5日前写出书面申请并向就业办公室交验空白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后,可参加首批派遣,其户口、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3、鼓励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人事代理。
近几年我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表明,将户口、档案暂留学校的部分毕业生,在择业期满后其户口、档案被转至生源所在地,因学校不具备工龄计算、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养老统筹等诸多方面的职能,使得一些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时受到了一定的局限,而人事代理制度在上述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有利于暂未就业学生今后的发展。因此,学校鼓励毕业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实行人事代理。鉴于大部分毕业生在东校区,远离市区,学校可在5月5日前免费集中代为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有意愿的学生需将空白协议书和1年的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服务费60元交到院系,由院系登记后,统一交至就业办公室,并同时提供电子名单。
二、严格履行就业协议,强化毕业生的合同意识
就业协议书作为政府制订就业方案和派遣的依据及学校、学生、用人单位三方承诺的合同,一经签订,相关方即应诚实守信,严格履行。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书面同意,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学校按上级要求在向政府主管部门上报就业方案后,原则上将不再受理学生个人违约事宜。
三、加强二○一四届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
各院(系)要在二○一四届毕业生离校前,进一步做好就业指导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政策的宣传工作,教育毕业生正视现实,实事求是,降低期望值,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的正确择业观,阐明延缓就业的利害关系,积极择业就业。二是动员和鼓励毕业生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报名参加志愿服务西部、“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预征入伍和“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做好相关工作。三是教育学生树立创业意识、竞争意识、劳动意识和安全意识,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到基层就业,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以及灵活就业,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四是高度重视,认真帮助二○一四届毕业生解决在择就业过程中出现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做好服务,特别要加强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工作,确保广大毕业生安全、稳定、文明离校。通过努力,进一步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率,力争使我校和各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灵活就业情况统计
灵活就业的学生,各院系必须审验其《就业协议书》,确认未签约后,将灵活就业情况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内容为单位名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填写在备注栏)、联系人、电话、单位详细地址、单位所在地代码、单位隶属部门代码、单位性质代码等,要录入详细,单位性质为其他灵活就业,代码输入“77”,并分别在6月20日和8月10日前从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中将灵活就业数据导出的dbf数据库文件和《郑州航院毕业生灵活就业情况汇总表》报就业办公室。灵活就业合同院系需妥善保存,以备教育厅核查。
五、二○一四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程安排
如无特殊情况,毕业生就业工作将按照工作日程安排表所列时间进行,确有特殊情况需作变动时,就业办公室将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的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附:二○一四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程安排
档案回原籍申请书
集中办理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名单
郑州航院毕业生灵活就业情况汇总表
附件1:
二○一四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内 容
| 时 间
| 负责单位
|
1
| ①将已签约的毕业生及录研毕业生的《协议书》交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公室;
②将集中办理人事代理毕业生的协议书、1年档案管理服务费和名单(电子版发邮箱jyb@zzia.edu.cn)交就业办公室;
③将自愿回生源地就业毕业生的《档案回原籍申请书》签署意见后与空白《协议书》等相关材料一并交就业办公室。
| 5月5日前
| 各学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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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组织毕业生核对就业情况一览表内容
| 5月16日—19日
| 各学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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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将毕业生就业方案通报学校有关部门
| 5月26日
| 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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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向省就业主管部门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提交审批
| 5月29日
| 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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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打印报到证
| 5月30日
| 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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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毕业教育
| 6月3—4日
| 各学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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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办理离校手续
| 6月5-6日
| 学校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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