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氛围,激励广大学生在课堂学习之余,自觉开展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提升学术科研能力,培育创新意识、培养创造能力、锻造创业精神,我校将开展2015年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请各院(系、部)于2015年11月15日之前将预审完毕的《郑州航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交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委,以下简称“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学生及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主持申报的项目组成员须包含本科生)均可申请。要求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小组。但个人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3.每个项目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有相关课题,一般应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一名指导教师最多可以指导两个项目。指导教师按指导一个毕业生论文的工作量补助相应学时。
三、资助金额
农理工科类项目资助1000元,文法经管类项目资助800元。
四、项目申报范围
1.小发明、小制作、小设计等项目;
2.开放实验室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3.有关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
4.与国家、省机器人大赛、创新技能大赛等各类大赛相结合的项目;
5.社会调查项目(数量不超过立项项目的10%);
6.实践教学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7.专业性研究及创新研究项目;
8.其他有资助价值的项目。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报
1.申请者须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提交所在院系。
2.院(系、部)学术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对跨院系的项目,经有关院(系、部)主管领导会签后,由第一申请者所在院(系、部)申报;院(系、部)科研秘书对拟推荐项目登记备案,并报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4.11月底,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院(系、部)报送的申请项目进行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12月初下达立项通知。
(二)项目中期检查
1.申请者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由各院(系、部)团委预审后,将合格报告提交办公室。
2.学校召开中期检查评审会,对报送的合格中期检查报告进行评审,没有通过评审的项目学校将停止立项支持。
(三)项目结项
1.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间为一年。
2.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署名完成第一单位必须为我校,论文、专利、论文集、专著等成果应由指导教师在申报结题之前到学校科研处登记。
3.项目结题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和结题报告,同时提交专利、论文、成果鉴定等相关材料,由各院(系、部)团委预审后,提交办公室。
4.学校召开结题评审会,对报送的合格结题报告进行评审,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通过评审的项目准予报销二期立项经费。
六、电子通信工程系申报书报送地点
电子通信工程系辅导员办公室,电话:60632137
附件: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空白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