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史雁楠 审核:史雁楠 时间:2021-09-20 点击数:
为做好2021年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资助工作实际,决定成立材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详细情况如下:
组 长:吴红兵
副组长:周青
组 员:史雁楠 薛鹏 唐海霞 宋男
曹宝锋芮永要高义青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和审核各年级(专业或班级)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提出认定结果。
公示期为5天(9月20日-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电话:0371-61912901
智能工程学院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