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校学字〔2018〕77号)以及我院先进个人评选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我院毕业生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院2023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定要求
(一)具体细则详见智能工程学院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细则(试行)(附件1)。
(二)学院将对各专业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取消评奖资格并收回评奖指标。
三、相关要求
(一)报送时间
2022年3月20日。
(二)报送清单
1.《郑州航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1份(附件2),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必须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填写;
2.《郑州航院2023年优秀毕业生情况统计表》纸质版1份(附件3),电子版备注年级+专业班级+姓名(如19级自动化1班×××)发送至各年级导助。
(三)报送地点
地点:智能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6B217)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912137
郑州航院智能工程学院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