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牛怡然 审核:葛畅 时间:2025-12-12 点击数:
依照《“海克斯康”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字〔2025〕33号)文件要求,开展电子信息学院“海克斯康”奖学金评定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评、面试答辩,拟推荐以下同学获得该奖学金:
韩文玉 2307110103
杨瑞龙 2307110430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12.12—2025.12.18),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进行反馈。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6B217
监督电话:0371-61912137
电子信息学院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