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委员会
组 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副院长、副书记
成 员:各系主任、副主任及专业负责人
秘 书:教学办人员
二、答辩时间
一辩时间:2023年5月26-5月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二辩时间:2023年5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三、答辩形式
本次毕业论文答辩采用线下答辩形式。
四、答辩资格审核
按照《郑州航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校教[2016]47号)文件要求,严格审查学生毕业论文的答辩资格,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方可进行答辩。以下任何一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参加答辩:
1.除毕业论文外,尚未修满教学计划(即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2.查重检测未通过;
3.毕业论文相关资料(开题报告、毕业论文终稿、一致性承诺书等)未按要求完成和提交;
4.毕业论文指导老师预评成绩为不及格;
5.论文一致性承诺书中规定内容未完成;
6.盲审未通过。
五、具体安排及要求
时间 |
需完成的内容 |
负责人 |
5月19日 12:00前 |
各系将答辩安排表发至教学办刘晶晶处,并领取档案袋、论文封皮、评价表、答辩记录本等相关答辩资料。 |
各系主任 |
5月24日 |
各系主任组织完成本系毕业生答辩材料(★纸质版材料)收取及审核工作。 |
指导教师、系主任 |
5月25日 |
各答辩组联系系主任领取本答辩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完成评语书写)、答辩相关材料及答辩场所布置用具等。 |
各答辩组组长 |
5月26日~ 5月28日 |
分组开展毕业设计答辩工作 |
各答辩组组长 |
5月31日 |
一辩未通过学生开展毕业设计答辩工作 |
各答辩组组长 |
6月1日 |
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全部答辩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的录入。同时,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终稿上传至教务管理系统。 |
指导教师、系主任及成绩录入老师 |
6月7日 |
完成所有毕业论文的资料归档工作(包含各专业答辩记录等相关答辩资料) ★电子版材料包括:(1)开题报告;(2)毕业论文(设计)正稿;(3)查重报告单(简洁版);(4)各专业自行要求的其它材料。 ★纸质版材料包括:(1)开题报告(成绩、指导教师意见、专业负责人意见需填写完毕);(2)毕业论文(设计)正稿;(3)查重报告单(简洁版);(4)质量评价表。(5)作为毕业论文(设计)正稿的一部分,如设计说明书、图纸等材料,也一并存档。(6)论文一致性承诺书。(7)各专业自行要求的其它材料。 |
指导教师、答辩组组长、系主任 |
6月8日 |
各专业系主任提交本专业毕业论文质量分析报告电子档至教学办刘晶晶处。 |
系主任 |
第18周 |
检查毕业设计归档情况 |
学院督导 |
六、答辩过程要求
1.答辩采取回避制度,即指导教师不答辩本人指导的毕业生。
2.答辩过程分答辩人自述和答辩组提问、回答两个阶段,时间控制在15分钟。其中:学生自述论文要点、过程及结果时间10分钟以内,答辩组提问、学生回答问题不少于5分钟。
3.电子设计制作类的答辩需进行实物展示与演示,软件开发类的答辩需进行软件演示,并向答辩组提供源程序清单(打印清单,也可以用存储介质提供)。
4.如果答辩组评定学生未通过本次答辩,需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未通过答辩说明》,待答辩结束,与所有答辩材料一起提交学生所在系主任。
5.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成员对学生毕业论文成绩进行评定,确定二辩学生名单,二辩由各系主任负责安排进行。
七、答辩成绩评定原则
按照《郑州航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校教[2016]47号),严格掌握评分标准。
1.论文成绩评定应从严掌握,成绩分布合理。其中,成绩优秀率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5%,一辩成绩不及格率不低于毕业生总数的5%。
2.二辩最高成绩为中等等级。
3.二辩成绩合格但未达到中等等级者,不授予学士学位;二辩成绩不合格者延长学制或以结业处理。
答辩组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表”的评价参数和答辩情况,评定答辩人成绩,并交答辩领导小组审定。
八、答辩组要求及答辩意见的填写
每个答辩组不少于3名成员,答辩组成员原则上由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答辩组采取回避制度。答辩记录人及其它安排由答辩组组长负责分配。
答辩记录本、质量评价表等评语部分应对学生的设计、论文与答辩情况进行较详细的评论,不能直接用“优秀”、“良好”、“中等”等进行简单的评述。
智能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