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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编辑:楚随英 审核:陈宇 时间:2024-04-15 点击数: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 促进实验教学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规范有序地做好教学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设计)前,指导教师应对实验(设计)内容熟悉,准备好所需仪器设备、元器件;实验(设计)前教师要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对于没有预习的不允许做实验(设计)。

二、实验(设计)时指导教师应巡视、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学生实验中出现的“意外”现象,要引导学生仔细观察,认真分析,激发学生兴趣,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

三、在实验(设计)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

四、指导教师要做好实验室开放情况的记录,认真填写《实验开设记录本》。

五、实验(设计)结束后,实验(设计)指导教师必须要求学生整理仪器设备,搞好清洁卫生,同时检查仪器、工具等完好,如发现有损坏等,应及时反映情况。

六、 实验(设计)结束后,指导教师要注意清点、保管仪器设备、工具等,不得擅自将实验室钥匙交给学生,以免造成设备的丢失、损坏,否则,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七、实验(设计)结束后, 实验(设计)指导教师应切断电源,关闭窗户,锁好房门,确保实验室安全。

八、实验(设计)指导教师进入实验室应熟悉相关设备操作规程,如:服务器等。

九、 校企合作的实验教学项目在实施时应确保有至少有一名学院专职教师全程在场。

十、在实验室进行“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等活动时,老师需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附带相应的学生名单,经学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开展。

十一、 指导教师负责批改学生提交的实验(设计)报告、审阅实验(设计)论文,结合学生实验(设计)情况评定开放实验(设计)成绩。

   十二、 对于学生自拟或设计的实验,指导教师要积极支持,同时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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