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务处《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77号)、《关于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葛 畅 陈 宇
副组长:周 青
成 员:秦玉鑫 王 毅 张文理 陈新永 张敬轩 李鸿波 高银花
二、分流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现信息公开、阳光操作,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二)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尊重学生专业兴趣和志向,保障学生自由选择专业的权利。
(三)学生专业分流应符合学校与学院的专业发展规划要求。
(四)在大类范围内的各专业和专业方向间进行分流。
(五)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
三、分流对象与分流计划
(一)专业分流对象
2023级电子信息大类招生录取的普通本科生。计划分流人数为 161人。
(二)专业分流计划
根据我院专业招生计划名额,各专业计划分流学生人数如下:
招生大类 |
人数 |
分流后 专业名称 |
计划分流班级数 |
计划分流人数 |
电子信息类 |
161 |
电子信息工程 |
2 |
81 |
通信工程 |
2 |
80 |
四、专业分流流程
(一)宣传动员阶段
通过专业分流宣传动员会、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多种形式,使学生全面了解各专业特色、师资力量、教学条件、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等情况,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性咨询,引导学生正确理性选择专业。
(二)报名方式
学生报名、学院审批、学籍异动等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完成。
(三)填报志愿及分流方法
专业分流分两轮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第一轮分流
依据“平均学分绩点高优先”的原则,大类内“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10%的学生参加第一轮分流,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填报1个专业志愿。学院不再考核,直接同意接收。其余同学本轮不填报志愿。逾期未填分流志愿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第一轮分流资格,参与第二轮分流。
2.第二轮分流
其余学生按照综合评价成绩参加第二轮分流,第二轮按照“志愿优先、志愿内综合评价成绩高优先原则”(综合评价成绩=平均学分绩点˟70%+加分项˟3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按顺序填报2个志愿。
(1)学生第一填报志愿人数少于计划数,直接录取;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多于计划数,以“综合评价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录取,若“综合评价成绩”相同,以“平均学分绩点高”优先原则录取;
(2)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的学生参加第二志愿专业排序。若第二志愿对应专业计划数未满,则以“综合评价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录取,若“综合评价成绩”相同,以“平均学分绩点高”优先录取。若第二志愿对应专业计划数已满,则不再按照学生第二志愿排序录取。以此类推。
(3)加分项为入校后学生获得第二课堂学分、创新创业学分,总分上限不超过4分。创新创业学分以“校教字〔2020〕78号 关于印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替代管理办法》”为依据。
(4)对于有专业特长的学生,经我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组织小组审核认可,可择优考虑。
3.其他
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分流志愿,以及不填、少填和重复填写志愿等,将被视为放弃主动选择专业的资格,由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大类内根据各专业分流情况决定其专业去向。
(四)公示阶段
专业分流结果公示期为3天。对分流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学生,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意见,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教务处进行申诉。公示无异议后,分流名单报送学校教务处进行学籍异动处理。
五、专业分流时间安排
2024年3月19日(周二)13:00,召开专业分流宣传动员会,动员会宣传地点:01B106教室
2024年3月20日(周三)8:00—3月21日(周四)17:00,第一轮分流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其余同学本轮不选报专业。
2024年3月22日(周五)16:00前,完成第一轮专业分流。
2024年3月22日(周五)-25日(周一),公示第一轮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2024年3月23日(周六)8:00—3月25日(周一)10:00,第二轮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024年3月28日(周四)前,完成第二轮专业分流。
2024年3月29日(周五)—4月1日(周一),公示第二轮分流后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专业分流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2024年4月1日,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完成专业分流学籍异动工作,各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六、其他
电子信息类由电子信息工程系和通信工程系负责组织实施,各系、教学办、学生办配合,结果报送教学办。
另:2024年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报名教务系统操作手册下载说明见附件
电子信息学院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