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电子信息学院2025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77号)及教发[2022]8号文件要求的规定,结合电子信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电子信息学院2025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
陈 宇 |
葛 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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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
秦玉鑫 |
周 青 |
王 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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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陈新永 |
张文理 |
钱金旺 |
韩红印 |
马鹏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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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强 |
史雁楠 |
宋 男 |
张敬轩 |
芮永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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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波 |
高银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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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入条件
1.申请转入电子信息学院各专业的河南籍学生须为一本招生学生。
2.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学生专业排序择优录取。
3.具有专业相关竞赛情况者可酌情加分(需提供相关证明)。
4.根据校教字[2021]77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及《郑州航院本专科学生参军入伍教学相关优惠政策(试行)》(教发[2022]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大学生,学院将优先接收其申请的专业转入。
5.转专业学生含大类专业分流后学生,大类专业分流后学生可在全校政策允许的专业范围内(含原所在大类内专业)申请转专业。
6.原则上平均学分绩点在原专业排名前50%的学生优先考虑。
7.对于休学创业的学生,因自身需求转专业的,学院将优先接收其申请的专业转入。
8.以下情况不能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3)跨录取层次的。
(4)二本批次转到一本批次的。
(5)专升本的学生。
9.电子信息学院各专业可接收2023级和2024级学生的转专业申请,由于课程体系不同、毕业年限等问题,原则上不接收其他年级学生的转入。
三、2025年各专业计划转入学生名额
序号 |
专业 |
计划转入人数 |
1 |
电子信息工程 |
20 |
2 |
通信工程 |
20 |
合计 |
40 |
注: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数据可微调。
四、考核方式
教务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且通过初审,申请转入电子信息学院各专业的学生,以“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原则,经学院审核后确定进入面试名单。面试分为两个环节,满分为100分,评委根据学生两个环节的表现给出面试成绩。
1.第一环节为自我介绍环节,请面试人员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及转专业原因,时间不能超过3分钟。
2.第二环节为答辩环节,请面试人员根据评委提出的问题做出相应回答。评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打分:
(1)个人品质、政治思想表现
(2)学生学业成绩
(3)仪容仪表、言谈举止
(4)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能力
(5)专业知识、专业素养
(6)语言表达能力
3.面试结束后,根据学生学业成绩及面试成绩等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到低确定转入我院各专业人员最终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五、转专业工作流程
1.公布《电子信息学院2025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2.有意愿转专业的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3.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表(教务系统导出且一式三份)、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在原专业排名、专业竞赛证明材料(没有的不需要提交);
4.学院组织资格审查;
5.学院组织评议;
6.拟定接收学生名单并公示;
7.报学校审批。
六、转专业时间安排 (以下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待定)
1.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
2.学校和学院设置好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相关流程和参数。
3.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申请转专业报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一次,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说明:系统内要求上传的附件上传第4条要求的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在原专业排名、身份证、相关专业竞赛等材料即可,所有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压缩命名为“学号+姓名+申请专业+联系电话”)
4.申请转入电子信息学院的学生,将下述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电子信息学院教学办(06B216)。(说明:第一、第二志愿的所有材料分别用回形针固定。如申请转专业的两个志愿都是本学院的,下述材料按志愿需要提交两份,每份志愿材料均需要按下述顺序进行排序。纸质材料无问题提交后,扫码进转专业钉钉群。)
(1)等教务管理系统中报名截止后从系统里导出《郑州航院转专业申请表》。(提醒:①每一个志愿均需要提交此申请表一式三份,打印时请调整格式至一页,转出学院意见必须完成签字和盖章。②如果第一、第二志愿都是本学院的,请在此申请表格第一页上的第一、第二志愿处用铅笔划√进行标注,以免两个志愿材料搞混淆。)
(2)41号令成绩单一份(加盖学院成绩管理专用章);
(3)平均学分绩点在原专业排名(标清楚整个专业多少人,本人排名是多少,排名里面的专业人数可以手填,需要加盖学院成绩管理专用章);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并备注本人联系方式。);
(5)专业竞赛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现场携带原件,验后归还学生,电子信息学院保存复印件,没有此项材料的学生不用提供。);
(6)退役证明材料或者其他相关材料(没有此项材料的学生不用提供)。
5.完成转专业评议录取工作。
6.公示拟转入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学生对转专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转专业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7.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转入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七、其他
1.录取结果以学校教务处下发的相关文件内容为准。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参加转入专业下学期所修课程选课,随转入新专业教学计划修习课程。
2.原专业获得的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需办理专业课程替代认定手续。
本方案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电子信息学院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