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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张宏亮 审核:葛畅 时间:2024-05-06 点击数:

为了认真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有关精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做好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定期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文件,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2、做好全院教职工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高教师防灾自救能力。

3、通过班会、年级大会等多种途径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要求全院学生将消防安全牢记在心。

4、组织学生观看消防知识讲座,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演练,让同学们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的思想观念。

二、办公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勤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电器设备及其周围要保持干燥、清洁、通风良好,安全可靠。

3、非电工人员不得擅自安装和修理公用电器设备。

4、不准用铜、铁丝等代替保险丝使用;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安装使用电炉、电锅、电壶,及其他有危险性的耗电量大的电热器具;严禁私自拉接、安装其他用电器具。

5、不准在电器设备旁堆放易燃和其他杂物;严禁将汽油、香蕉水、酒精、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办公室。

6、不准使用有不绝缘不保险的电线、插头、开关、灯头、灯泡等;严禁在办公区焚烧废纸及其他废弃物。

7、各办公室在平时要注重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建立健全防范机制,落实责任制,;处置突发事件。

8、要加强检查巡察,做到人走断电,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党政办公室报告并积极配合处理。

9、认真开展安全消防宣传教育,认真学习消防安全“五知两会”,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安全巡查、整改火灾隐患流程

1、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2、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对应检区域进行安全检查。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教职工消防检查时,若隐患微小,应当场消除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时,应报告学院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判定火灾隐患,若隐患微小,应当场消除火灾隐患,并做记录存档备查。

当场不能消除火灾隐患时,应提出整改方案向学院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及时整改隐患,整改完毕复查后进修记录存档备查。若整改有困难应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交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及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整改后记录存档备查。

四、应急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在安全通道、楼梯间等区域堆放杂物。

2、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上报。

五、档案室、资料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资料室的电器设备的安装与使用必修符合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2、档案室、资料室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电热器、电烤箱等大功率大器。

3、档案室、资料室内不准随意乱拉电源线,确需临时拉线必须按有关规定并采取保护措施后进行,不准任意增加用电负荷设备。

4、档案室、资料室的电源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由正式工、修理工负责。人离开室时,必须切断电源,书库、档案室、资料室内不准采用表面温度较高的碘钨灯照明。

5、档案室、资料室要加强日常防火安全检查,严禁火种进入书库,档案室、资料室。未经批准,严禁在上述部位进行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不得使用燃烧型蚊香。

6、使用易燃易爆杀虫剂时,周围严禁高温高压及明火。

7、保持档案室和资料室内的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口,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8、档案室、资料室必须按要求配足灭火器,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设置烟感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装置。

六、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的防火责任人。

2、实验室的贵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制定严格的领用制度,防护设施要安全可靠。

3、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区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防破坏”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4、实验室不准架设临时电源线,确因需要架设的,必须经实验室防火责任人统一,并做好防范措施。使用临时电源线的时间不应超过一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5、电器、仪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绝缘检测,发现可能引起大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停止使用,立即修理,不允许带病操作。

6、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要选用与负荷相应的保险丝,不准用铜线,铁线代替。

7、室内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难燃塑料套管内。

8、电器设备发生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根据不同类型实验室使用相应的灭火器进行扑救。

9、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实验需要除外)。实验需要使用明火或使用电炉的,必须确定位置,定点使用,周围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烙铁要放在不燃支架上,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使用完毕应立即拔下烙铁插头。

10、实验室内使用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化学危险品,应随用随领,不准在试验现场存放,少量备用的化学危险物品,要有专人负责,并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11、实验室要保持整洁,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周围不得堆放杂物,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及时清除、清理散落的可燃、易燃物品。

12、节假日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关闭三源(电源、气源、水源)。

13、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座的电器设备。

14、发生火警、火灾,应迅速有效措施扑救,并及时报警。

15、每学期各单位防火责任人及实验室防火责任人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室进行不少于2次的“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安全检查则,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

16、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消防意思,掌握基本的安全防火常识和灭火技能。

七、消防应急预案

1、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让全院师生员工在出现火警时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做好自我救护,及时撤离火场;严格执行学院有关消防安全知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及时准确报警。一旦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报警,必须立即向学校保卫处报告并向“119”报警。

3、组织扑救初期火灾。报警后,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现场有关人员进行火灾初期的扑救工作。

4、贯彻“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积极拯救和疏散初困人员。当发生火灾时,由于火灾蔓延速度,特别是人员密集,通道不多的情况下,人员的疏散就特别重要。抢救人员可用广播、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与着火层相邻的师生进行紧急疏散。

5、全院师生必须服从学院调遣并且迅速到达指定地点,用灭火器,消防栓进行灭火。当遇到电气火灾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再进行灭火工作。

6、当学生宿舍发生火灾时,学生会干部、各宿舍栋长、各层层长、义务消防队员要稳定好同学的情绪,维持好现场秩序,防止惊慌失措造成踩伤、挤伤等。在疏散时,可采用绳子、床单拧成的布条相互牵引,用“跟着我”喊口号,前后拉扯衣襟的方法迅速转移到安全地点。

7、当遇到多人被围困时,在火场上不先灭火就无法救人或救人非常困难时,必须先灭火后救人,即用水枪堵截火势,驱赶烟雾或开辟救人通道;坚持救人与灭火同步实施的原则,在灭火力量充足且救人任务不重时,要兼顾救人与灭火同时进行,待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主动配合好消防队做好灭火救援等各项工作,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救人和灭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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