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原则
电子信息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以“学生为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原则:“学生为中心”即关注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发展需求;“产出导向”即基于课程的预期产出(课程目标)来衡量学生的实际学习成果;“持续改进”即通过评价发现问题,促进课程教学的持续改进,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价对象与周期
(一)评价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理论与实践必修课程。
(二)评价周期:每学年进行一次。
三、评价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学院教学副院长
副组长:学院各专业负责人
成员:学院督导组专家、课程负责人及任课教师
四、课程达成度评价方法
各课程达成度评价方法制定需由课程组综合考虑课程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因素,突出学生实际学习成效。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方法使用成绩分析法和定性分析法。成绩分析法作为课程目标达成度情况评价的直接依据;定性分析法可不作为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直接依据,仅作为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佐证,持续改进课程教学质量。一门课程可以采用上述两种方法进行综合评价。
(一)成绩分析法
成绩分析法的数据来源为课程教学大纲中支撑课程目标考核环节中各考核点的结果。若课程目标
的达成情况由N个考核点支撑,设第
个考核点的总分为
,学生平均分为
,权值为
,那么课程目标
的达成情况评价值
计算方法如下:

其中:
=[1,2,3,4,5,...N]。支撑课程目标
达成度的所有考核点的权值之和为1,即:
(二)定性分析法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性分析法包括问卷法、座谈交流法、专家评价法等。课程负责人通过定性分析法掌握课程目标达成情况,了解学生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认可度,分析同行专家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与建议,及时总结并持续改进。
五、评价数据来源
评价数据主要来源于课程的各考核环节,包括作业、课堂表现、课堂讨论、考试试卷、实习报告、实验报告、调查问卷、课程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等。
六、持续改进
(一)针对课程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课程组应制定具体的持续改进计划,并在后续课程中实施。
(二)建立常态反馈途径,通过学生信息员、学生评教、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等方式获取教学实时状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评价过程中应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主观臆断和弄虚作假。
(二)评价结果应作为课程教学质量改进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应为学生提供针对性的学习指导。